|
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533608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起草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公共关系、信访、秘书事务、文书档案、保密保卫、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人事信息系统的建立工作,综合管理人事系统的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本局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计划生育统计和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的党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2、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1―5539150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培训、回避、职位分类、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实施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及招收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和选拔中层领导竞争上岗的考录、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拟订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国家公务员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质量评估;综合管理政府人事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研究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及表彰奖励活动;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任免呈报手续。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1―5539883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完善博士后制度,指导、协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留学生创业园工作;综合管理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以及农村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聘用比例管理审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全市各类职称考试及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4、人才流动管理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539131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市人事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研究拟订人才资源开发的政策规定,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发展规范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全市人才中介机构;负责拟订人事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计划并进行调控;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市直属单位从外省、市、县调入人员工作;负责境外机构来我市招聘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5、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1―5522091 5522092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研究草拟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工资和标准;研究草拟地区津贴制度,完善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承办市直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变动、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核工作;承办纳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的审核及人员和工资数据库的建立;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的核准工作;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负责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管理;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岗位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全市获奖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退休费的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退休、退职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指导协调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6、军官转业安置管理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539130 主要职能:制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的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和经费管理;协调军队转业干部的社会保障等工作;督促检查市直属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随调配偶工作安排情况;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工作;承办南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科(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530539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的工作。制定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外专家来邕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交流;负责来邕工作、回国定居专家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国外智力引进项目的编报和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人员出国(境)培训进修工作;建立和管理国外人才资源库,开辟智力引进、出国培训渠道;组织公派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评审、推荐和办理出国手续;综合管理非教育系统留学人员的选派和回国后安置的服务工作。
8、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71―5539830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人事政策法规建设工作。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研究课题的起草和科研、调研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及规划,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进行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要求,建立适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聘用、培养、考核、评价制度;探索运用市场机制配置经营管理人员的办法;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审核、备案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9、人事争议仲裁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室)
联系电话:0771-5539129 主要职能:负责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经仲裁委员会授权确定仲裁庭的组成,协助仲裁庭办案;负责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向市仲裁委员会和人事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及其他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组织培训仲裁工作人员;完成市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