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发〔2008〕49号
关于举办2008年南宁夏季大中专毕业生
“双向选择”洽谈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专业化、高效率的求职、招聘交流平台,为毕业生择业和用人单位选人提供良好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南宁夏季大中专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以下简称洽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
2007年7月15日—18日,每天9:00—16:00(中午不休会)。
二、洽谈会地点
南宁市人才市场(市新民路3号,永嘉大厦C座3楼)
乘3、26、27、32、38、62、71、73、80、212、219、609路公交车到新民七星路口下车即到。
三、参会人员
(一)2008届大中专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需求毕业生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洽谈会的形式内容
(一)现场交流洽谈。参加洽谈会的用人单位设点公开招聘,通过公布毕业生需求信息、招聘条件和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与前来应聘的毕业生交流洽谈,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现场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持学校颁发的就业协议书(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介绍信),与用人单位洽谈,达成就业意向的,可现场办理就业、人事代理等手续。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如属专业对口、成绩优良、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就业手续。
(三)现场办理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市区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广西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可现场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四)现场提供就业咨询,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洽谈会由南宁市人事局主办,南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市场、南宁市人才市场承办。
(二)承办方为各参会单位提供招聘海报一张(规格90×100cm),内容包括单位简介,需求毕业生的专业和人数等。(仅限2008年7月10日前办清手续的单位,逾期报名的单位,招聘海报自理。)。
(三)为使“双选”会安全有序进行,招聘会每天限安排50个展位,由参会单位自主选择,先报先选。
(四)请参会单位于7月10日前将《毕业生需求信息表》、单位简介及其他宣传资料等信息(含电子版)送交市人才市场,并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2621992、2622743
(五)请参会单位于参会当天8:30到南宁市人才市场一楼领取“双选会”洽谈证。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08年毕业生双选会信息需求表.xls(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