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务员法宣传专栏
前言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公务员法是我国五十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公务员法的出台,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颁布公务员法,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步骤。颁布实施公务员法,必将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对于加强各级政权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为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使全市广大公务员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公务员法。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按照《关于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学习的通知》(南人通字[2005]37号)的要求,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抓好学习工作。要正确把握立法原意,准确理解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要把学习公务员法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把培养和增强广大公务员的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条款落到实处。


                              南宁市人事局(宣)

南宁市人事局主办 版权所有 ©
E-mail:renshiinfo@nanning.gov.cn  电话:5539126
 南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技术支持